3月29日下午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有关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有媒体提问:本次《若干措施》减负政策中有关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,下一步将如何落实好这些优惠政策?
上海市税务局总经济师吕世春介绍,去年以来,市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,着力稳定市场预期、减轻企业负担、激发市场活力,2023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318.0亿元。本次20条措施中,涉及税收支持政策的,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
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,如增值税方面:包括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优惠政策;所得税方面: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%;对于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%。
二是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等“六税两费”。
三是继续落实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,研究实施企业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。
吕世春表示,下一步,上海市税务部门将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,落实落细各项支持政策。一是推进政策直达快享。深化税费优惠“政策找人”机制,优化推送流程,丰富推送内容,拓宽推送渠道。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。充分发挥“线上+线下”宣传矩阵优势,通过4月份税收宣传月专题宣讲、线上答疑等途径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。三是做好意见诉求办理。多渠道收集政策落实过程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,及时改进工作措施,优化办税服务,更好让企业享受到减税红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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